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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发布
    二级建造师(www.eduxyw.com) 发布时间:2021-03-08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注册建造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发布,挂证扣3分,挂项目扣2分,低于60分将采取限制措施。这样一来,非法转让资格证书行为将受到更为严格的控制和处罚,市场对于证书的需求将更为强烈。二级建造师证书含金量进一步上升,二建考生们加油!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动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建筑市场责任主体行为,我厅拟对《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川建行规〔2018〕1号)进行修订,起草了《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公开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期限为2020年11月20日至11月27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

      联系电话:028-85559305

      电子邮箱:714072654@qq.com

      附件:1.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2.四川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 (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20日

    点击查看通知原文及附件>>

      摘要:

      第九条  建设单位、项目管理、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工程质量检测、施工图审查、担保机构等单位及注册执业(从业)人员和初、中、高级工程师的诚信基准值总分为100分。其不良行为记录一经公布,按每发生一次(件)扣减相关条款分值。

      工程总承包单位参考设计、施工单位管理,全过程咨询单位参考招标代理、勘察、设计、监理、造价、项目管理单位管理。

      第十条  当同一企业分别以多个责任主体从事建筑活动的,其不良行为记录扣分分值累计扣减。

      第十二条 企业或注册执业(从业)人员诚信分值大于80分时,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绿色;当诚信分值低于80分(含80分),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黄色,相关企业自动被列入重点监督企业名单;当企业或注册执业(从业)人员诚信分值低于60分(含60分),其诚信档案不良行为记录栏显红色,按行政许可权限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市场准入条件进行重新监督审查,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失信企业或注册执业(从业)人员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限制措施。

      第十三条 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可以将不良行为记录作为信誉要求纳入招标文件,在评标时查验投标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录,并作为评标依据之一。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十四条 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行业、本领域向企业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嘉奖和表彰等荣誉性称号时,须将其恪守信用作为基本条件;对于评选周期内有不良行为记录的当事人不予颁发荣誉称号。

      第十六条  不良行为记录扣分不替代其它行政处罚,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建造师不良行为与扣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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