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新疆
  • 甘肃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南
  • 山东
  • 青海
  • 安徽
  • 浙江
  • 江苏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四川
  • 云南
  • 贵州
  • 广西
  • 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考试介绍 > 证书介绍

    2020年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模拟试卷4案例分析题
    二级建造师(www.eduxyw.com) 发布时间:2020-06-21

    [二级建造师考试网]二级建造师考试将于5月20-21日进行,为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特别整理了《建筑工程专业管理与实务》模拟试题,希望考生认真学习.  
      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施工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3个科目。2020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教材进行了改版,为帮助学员顺利通过考试,特别整理了《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建筑工程)》模拟试题(所有内容均来源于网络,仅供考生参考),更多备考资料可关注网校[]频道或点击网站右下角在线客服咨询!祝各位考生顺利通过考试!
     

      三、案例分析题(共4题,每题20分)
      31 背景资料:
      某新建工程,建筑面积82000m2,地下3层,地上20层,钢筋混凝土框架一剪力墙结构,距邻近6层住宅楼7m。地基土层为粉质黏土和粉细砂,地下水为潜水,地下水位一9. 5m,自然地面一0. 5m。基础为筏板基础,埋深14. 5m,基础底板混凝土厚1500mm,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采取整体连续分层浇筑方式施工。基坑支护工程委托有资质的专业单位施工,降排的地下水用于现场机具、设备清洗。主体结构选择有相应资质的A劳务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并签订了劳务分包合同。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1:基坑支护工程专业施工单位提出了基坑支护降水采用排桩+锚杆+降水井方案,施工总承包单位要求基坑支护降水方案进行比选后确定。
      事件2:底板混凝土施工中,混凝土浇筑从高处开始,沿短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在混凝土浇筑完12h内对混凝土表面进行保温保湿养护,养护持续7d。养护至72h时,测温显示混凝土内部温度70℃,混凝土表面温度35℃。
      事件3:结构施工到十层时,工期严重滞后。为保证工期,A劳务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另一家有相应资质的B劳务公司,B劳务公司进场工人100人。因场地狭小,B劳务公司将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工人上岗前,项目部安全员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双方签字确认。
      问题
      1. 事件1中,适用于本工程的基坑支护降水方案还有哪些?
      2. 降排的地下水还可用于施工现场哪些方面?
      3. 指出事件2中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的不妥之处,并说明正确做法。
      4. 指出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并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 事件1中,适用于本工程的基坑支护方案还有: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桩墙、逆作拱墙;适用于本工程的基坑降水方案还有:真空井点、喷射井点及管井井点。
      2. 降排的地下水还可用于:经检测合格可用于生活用水;经检测合格可用于浇筑混凝土或混凝土的养护;可用于消防用水;可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扬尘;可用于井点回灌。
      3. 事件2中底板大体积混凝土浇筑及养护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混凝土浇筑从高处开始,沿短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
      正确做法:混凝土浇筑从低处开始,沿长边方向自一端向另一端进行。
      (2)不妥之处:混凝土保湿养护持续7d。
      正确做法:保湿养护持续时间不少于14d。
      (3)不妥之处:养护至72h时,测温显示混凝土内部温度70℃,混凝土表面温度35℃。
      正确做法:混凝土里表温差不能大于25℃。
      4. 事件3中的不妥之处及理由如下。
      (1)不妥之处:A劳务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另一家有相应资质的8劳务公司。
      理由:劳务作业承包人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2)不妥之处:B劳务公司将工人安排在本工程地下室居住。
      理由:在建工程不允许住人。
      (3)不妥之处:项目部安全员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理由:应由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向施工作业班组进行了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总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于2013年2月20日签订了某22层综合办公楼工程施工合同。合同中约定:(1)人工费综合单价为45元/工日;(2)一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Id;(3)施工总承包单位须配有应急备用电源。工程于3月15日开工,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3月19~20日遇罕见台风暴雨迫使基坑开挖暂停,造成人工窝工20工日,1台挖掘机陷人黏土中。
      事件2:3月21日施工总承包单位租赁一台塔式起重机(1500元/台班)吊出陷入黏土中的挖掘机(500元/台班),并进行维修保养,导致停工2d,3月23日上午8时恢复基坑开挖工作。
      事件3:5月10日上午地下室底板结构施工时,监理工程师口头紧急通知停工,5月11日监理工程师发出因设计修改而暂停施工令;5月14日施工总承包单位接到监理工程师要求5月15日复工的指令。期间共造成人工窝工300工日。
      事件4:6月30日地下室全钢模板吊装施工时,因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
      事件5:主体结构完成后,施工总承包单位把该工程会议室的装饰装修分包给某专业分包单位,会议室地面采用天然花岗岩石材饰面板,用量350m2。会议室墙面采用人造木板装饰,其中细木工板用量600m2,用量最大的一种人造饰面木板300m2。
      针对事件1至事件3,施工总承包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
      问题
      1. 事件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分别说明理由。
      2. 事件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和费用索赔各是多少?
      3. 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否获得工期顺延?说明理由。
      4. 事件5中,专业分包单位对会议室墙面、地面装饰材料是否需进行抽样复验?分别说明理由。
      参考解析:
      1. 施工总承包单位就事件1至事件3提出的工期和费用索赔是否成立的判定及理由:
      事件1:工期索赔成立,费用索赔不成立。
      理由: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工期可以顺延,但窝工费用不给予补偿。
      事件2:工期和费用索赔均不成立。
      理由:因不可抗力发生造成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费用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事件3:工期和费用索赔成立。
      理由: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 (1)事件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工期索赔。
      事件1:可索赔工期2d。
      事件3:可索赔工期5d。
      共计可索赔工期7d。
      (2)事件1至事件3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获得的费用索赔:
      300工日×45元/工日=13500元。
      3. 事件4中,施工总承包单位可以获得工期顺延。
      理由:合同中约定,~周内非承包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的停工累计达8h可顺延工期1d,事件4是由供电局检修线路停电导致工程停工8h,因此可以获得工期顺延。
      4. (1)事件5中,专业分包单位对水泥、天然花岗石材饰面应进行抽样复验。
      理由:粘贴墙面、地面所用的水泥应复验凝结时间、安定性和抗压强度。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采用天然花岗石石材和瓷质砖使用面积大于2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分别进行放射性指标复验。本工程用量350m2,因此需要复验。
      (2)对细木工板不必抽样复验。
      理由:民用建筑工程室内装修中采用的某一种人造米板或饰面人造木板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不同产品、不同批次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分别进行复验。本工程最大一种细木工板用量300m2,因此不必复验。

      32 背景资料:
      某办公楼建筑面积14500m2,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2层,首层高4.8m,标准层高3.6m,工程结构施工采用外双排落地脚手架,建设单位和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工期140天。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下列事件: 事件一:项目经理部根据有关规定,针对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架)体系,编制了模板(架)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过施工项目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开始实施,仅安排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  事件二:因工期紧,施工单位建议采取每5层一次竖向分阶段组织验收的措施,得到建设单位的认可。项目经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作了修改。
      问题:
      (1)该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是否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指出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说明理由。
      (3)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后,应按什么程序报审?
      参考答案:
      (1)本工程结构施工脚手架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理由:脚手架高度超过24米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需要单独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本工程中脚手架高度为:  3.6×11+4.8=44.4m>24m,因此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2)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架)体系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经过施工项目负责人批准后开始实施,仅安排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进行现场监督,做法不妥。
      理由: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过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技术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后实施。施工现场还应安排施工技术、安全专业人员及监理工程师进行现场监督。
      (3)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的,报送原审核人审核,原审核人审批后形成《施工组织设计修改记录表》,并进行相关交底。

  • 在线咨询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