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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节能的规定_2021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重点知识点笔记
    二级建造师(www.eduxyw.com) 发布时间:2021-03-09

      施工节能的规定
      【考频指数】★★★
      【考点精讲】
      一、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1.国家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在和省级政府规定的期限和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黏土砖;
      2.图纸会审时,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30%;
      3.施工现场500公里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用量占建筑材料总重量的70%以上。
      二、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1.国家鼓励和支持使用再生水。企业应当发展串联用水系统和循环用水系统,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2.优先使用中水搅拌、中水养护,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收集雨水养护;
      3.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使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4.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喷洒路面绿化尽量不使用市政自来水;
      5.大型工地尽量建立雨水收集系统,充分利用自然降水;
      6.力争施工中非传统水源和循环水的再利用量大于30%。
      三、节能与能源利用: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四、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1.临时设施占地面积有效利用率大于90%。
      2.临时用地尽量保护原有耕地,原有绿化。
      3.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等布置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五、节能激励措施:1.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2.税收优惠;3.信贷支持;4.价格政策;5.表彰奖励。
      六、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1.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办理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粘土砖。
      施工单位为按照要求使用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以及禁止使用的其他材料和设备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3.无偿向本单位提供能源或者包费制使用的,责令改正,逾期不改,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速记点评】该知识点比较细碎,注意考点中几个数字。其中施工节能技术进步和激励措施和违法行为应当受到的法律责任考试频率不高,可以作为了解内容,有印象即可。
      【经典例题】
      1.根据对施工用电及照明的相关规定,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 )。
      A.15%
      B.20%
      C.25%
      D.30%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节能的规定。根据对施工用电及照明的相关规定,照明设计以满足最低照度为原则,照度不应超过最低照度的20%。
      2.根据《循环经济促进法》规定,以下不属于国家鼓励推广使用的工程建筑材料是( )。
      A.预拌混凝土
      B.黏土砖
      C.预拌砂浆
      D.散装水泥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建筑节能的规定。国家鼓励利用无毒无害的固体废物生产建筑材料,鼓励使用散装水泥、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禁止损毁耕地烧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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