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
  •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重庆
  • 河北
  • 辽宁
  • 吉林
  • 黑龙江
  • 内蒙古
  • 新疆
  • 甘肃
  • 宁夏
  • 陕西
  • 山西
  • 河南
  • 山东
  • 青海
  • 安徽
  • 浙江
  • 江苏
  • 江西
  • 湖南
  • 湖北
  • 四川
  • 云南
  • 贵州
  • 广西
  • 您所在的位置: 主页 > 常见问题

    二级建造师没有继续教育能注销吗?需要搞清楚这两个概念
    二级建造师(www.eduxyw.com) 发布时间:2020-09-10

    二级建造师没有继续教育能注销吗

    从2019年开始,二级建造师个人都有一个系统了,注销不是说就作废没有了,是公司注销后,证书就返回个人系统,没有公司而已。再说,如果你手上只有资格证书,是不需要继续教育的,只有注册证书才需要继续教育。

    注销分注销注册和注销证书两种。需要搞清楚这两个概念。

    注销注册就是暂停执业的意思,办离职后,证书相当于未注册的状态,以后你想用就再注册就成了,继续教育这些规定也按初始的情况办理。 注销证书就是彻底的注销,办理后,相当于就没有这个证书了。

    过期了未申请或申请未获注册资格者,需完成所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注册;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在注册周期内需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方可申请续期注册;被注销注册或未能按时办理续期注册且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超过三年以上的二级建造师,申请重新注册时需完成被注销期或未注册期内所规定继续教育学时,方可申请重新注册;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建造师注销注册后可以重新注册;建造师注销注册的,在重新具备注册条件后,可申请重新注册,重新注册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其中最重要的注册条件就是:参加了建造师继续教育并达到继续教育要求。重新注册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建造师重新注册申请表》;

    2、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3、申请人与聘用企业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聘用企业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

    4、达到继续教育要求证明材料复印件。

    5、建设系统专业技术、执业人员资格、企业资质和评优评奖推荐审定监督表。考试界温馨提示:申报程序和材料份数按初始注册要求办理。但是具体到每个省的建设厅或者地方的建设局,要求会不同,以当地住建厅要求为主。

  • 在线咨询
    • 姓名:
    • 联系电话:
    • 问题: